主 要 职 责
1、负责包河区内除重点税源和涉外税源以外的纳税申报,税款和基金(费)的征收以及催报催缴和逾期税款收缴与处理; 2、负责税收计划、税收会计、税收统计以及收入分析等; 3、负责税法宣传和咨询辅导; 4、负责税务登记、认定管理、核定申报方式和发票管理; 5、负责行政处罚审理决定及执行; 6、负责执行税收保全和强制执行措施等; 7、负责分局干部队伍、精神文明建设及纪检、监察和人民满意的基层站所等创建工作; 8、负责承办省局、市局及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