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要 职 责
1、贯彻执行中央关于宣传工作的方针、政策,督促检查落实情况,根据中宣部和省、市委宣传部的安排部署,结合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研究制定和布置全区宣传工作任务,指导基层党委宣传部门的工作,协调全区宣传部门开展宣传工作。 2、负责组织全区的理论学习、理论宣传及指导理论研究工作。 3、负责引导社会舆论,指导、协调全区新闻工作和区内重要活动的新闻报道;负责全区报刊、电台、电视宣传情况的检查。 4、指导全区精神产品的生产和文化市场的管理工作,把握精神产品生产的导向。 5、及时掌握各个时期、各个阶层的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进行思想政治工作。 6、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员教育工作。 7、指导文化、广播、卫生、计划生育、体育等有关单位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社会宣传工作。 8、受区委委托,配合区委组织部管理区直宣口各单位领导干部,指导领导班子建设和党组织建设;根据干部双重管理的规定,对乡镇(街道)党委和区属系统党委宣传委员的任免提出意见;制定对全区各级宣传干部的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政工和新闻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的核查上报。 9、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它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