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要 职 责
1、主管全区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和省、市、区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它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区委、区政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2、负责检查并处理区委管理的党的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其它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必要时直接查处下级党的纪检组织管辖范围内的较为重要或复杂的案件。 3、负责作出关于维护党纪、政纪的决定,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检和行政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对党员及国家工作人员进行遵纪守法、为政清廉的教育,组织和指导全区纪检监察干部的培训。 4、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交办的有关工作事项。